50年代初,农村电话分地方政府经营和邮电局经营两部分。地方政府经营的是自建自用,不分业务类型;邮电局经营的分区内电话和区间电话。到1952年底,邮电部门经营的农村电话达到3661户,电话机3480部。
1953年,省政府决定全省农村电话统一由省邮电管理局经营和代管。
1958年,伴随邮电体制改革,农村电话交由乡政府管理。在“大跃进”的形势下,县、乡、队筹资办电话,农村电话大进步,使全省486个乡和71. 1%的生产合作社、41.6%的生产队通了电话。当年十月,在乡乡通电话的基础上,开办了农村会议电话业务。这年全省农村电话用户达10 456户,电话机数10 586户。
1961年,全省农村电话改由省邮 ......